2015年6月4号,欧盟在其官方公报上发布指令(EU)2015/863,修订了RoHS2.0指令2011/65/EU附件Ⅱ的限制物质清单,加入四种邻苯二甲酸酯物质:邻苯二甲酸二(2-乙基已)酯(DEHP),邻苯二甲酸二丁酯(DBP),邻苯二甲酸丁苄酯(BBP)和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(DIBP)。至此,ROHS2.0指令附件II受限物质清单正式更新为10项,详见下表:
物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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限值(以均质材料计,wt%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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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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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1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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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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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1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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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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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01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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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价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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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1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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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溴联苯(PBB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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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1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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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溴联苯醚(PBDE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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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1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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邻苯二甲酸二(2-乙基已)酯(DEHP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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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1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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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(DBP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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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1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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邻苯二甲酸丁苄酯(BBP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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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1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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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(DIBP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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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1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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>>>关于DEHP,DBP,BBP,DIBP四项物质的限制要求如下:
1、 除RoHS附件I第8类和第9类之外的其他电子电器产品强制实施日期是 2019年7月22日。
2、 第8类和第9类医疗和监控设备的强制实施日期是2021年7月22日。
3、 玩具类产品不受RoHS2.0中邻苯管控要求限制,仍需遵照REACH法规附 件XVII第51条邻苯的管控要求。
4、 此限制不适用于2019年7月22日前投放市场的电缆及电子电气产品中用于维修、再使用、功能更新及容量提升的备用配件;不适用于2021年7月22日前投放市场的医疗器械,包括体外医疗设备,监测和控制仪器,工业监测和控制仪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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